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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晚騎車迎著風,在河濱。想起我的27,那時是一個人,或說是兩個人也行,反正那麼多年,有與沒有都一樣,常是自己面對自己。

 

我努力的踩著腳踏板,就像我一直努力的人生,已經踩到空轉,看著帶隊的人離我越來越遠了,我沒有停下來的理由。

 

一步一步,我的十歲、二十歲、三十歲、四十歲,全都已經成為過去。有位同學曾說,我們都這把年紀了,沒有時間能慢慢等,想做什麼就快做;於是後來我常想著我的夢,然而,什麼也想不起來,我忘記我的夢了,對於忘記夢想這件事,感到有點悲哀。

 

「都這把年紀了」這句話是個魔咒,狠狠的綁住害怕老去的人。後來我告訴自己,應該改成「才這點年紀」才對,人生,誰知道長短呢?保有赤子之心很難,又何必打碎呢?不知是不是因為如此,所以對於愛打電動、愛看動畫的人,其實是有點尊重的。

 

不解的是,自己為什麼活在27歲永遠醒不來?那年,認識了現在的老公,上帝應允了我的禱告,左手分了一個,右手馬上牽了他,很快就走進婚姻,是因為應許來得太快以致我永遠難忘嗎?還是無法忘卻那段年少輕狂的歲月,和那嘎然停止的青春?

 

所有的幸福快樂在婚後啟動,我珍惜、我感恩,卻也心疼年少時不懂事的自己,若是那些年更懂事些,是不是很多事情會更完美?

 

不再年少啊!我努力的踩著腳踏板,就像我一直努力的人生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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