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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因為小孩大了,把家裡一些教養小孩的書送我,於是把書整理整理,順便也將書架上和教養小孩有關的書全放在一起,其中有一本似乎不是自己買的書,翻了一下,看到書的內頁有熟悉的筆跡和簽名,原來是前男友送的。


想起多年前,自己有幸當教會兒童主日學的校長,他很高興我有這樣一個服事的機會,所以在我生日時買了書給我,還寫了一段勉勵的話。

和他是在書房上班時認識的同事,還很巧的一起修了華神的同一門科目,因此接觸的機會很多,談的東西從公司的事聊到神學院的事,進而從大事聊到小事,從公事聊到私事,也從朋友聊成了男女朋友。

其實那段戀情很短,算來才大約三個月,彼此對戀情進度的認知不同,我深感害怕,因此提出冷靜思考期,後來再三思量,覺得我不適合他,於是長痛不如短痛,我提出了分手,儘管一再解釋,分手對他而言仍是很莫名其妙吧,他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,我卻仍願頂著被人罵的臭名,不想挽回,我也知道我深深傷害了他,他後來終於選擇離職來迴避。

在愛情裡一起牽手同行時,彼此的速度很重要,失去平衡的愛情,是不能平穩向前的,他快而我慢,怎麼牽得到手?當初那段不懂得控制速度的愛情,是我給了對方幻想,讓他以為我已經和他牽手走了很遠,甚至快到終點了,而實際上我竟然還只是在原地打轉,以致於我得自己吞下「妳從沒真心付出過。」的這句話,是我活該吧,我用分手懲罰自己的不夠真心,他的真心我不配擁有!

一本束之高閣的書,想起塵封在書裡的短暫戀情,其實沒忘記過,也一直希望我對他的傷害能被諒解,雖說愛情本就沒有對錯,但提分手的似乎永遠是錯的一方,我也認了,畢竟這是對彼此好,如今我們也都各自擁有很好的家庭,錯又何妨?更何況在上帝的手中,沒有錯誤的劇本,只是在當下的我們不瞭解罷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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